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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山东检验
时间:2021-09-23 09:42:52
各临床实验室:
2021年度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人员第二期专项培训将于2021年9月28日-29日开展,现转发山东省卫健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人员第二期专项培训的通知》。请注意已参加2021年度第一期培训并获得省临床检验中心颁发《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培训合格证书》的医疗机构检验人员不再重新考核。参加在线培训和理论考核时,务必保证登记信息的完整、准确,信息填写错误会造成无法发放合格证书。
山东省临床检验中心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