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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3年度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填报已开展检验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4-03 09:47:03
山东省2023年度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填报已开展检验项目的通知
各临床实验室: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启动2023年度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3〕374号)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4版)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4〕86号)要求,二级公立医院应当参加所在地的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山东省临床检验中心现采集你单位检验科或临床实验室2023年度已开展的检验项目。
回报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
附件1:2023年度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名录(山东省-西医).xlsx
附件2:2023年度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名录(山东省-中医).xlsx
附件4:《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4版)》.pdf
山东省临床检验中心 2024年04月03日
说明:根据国家卫健委临床检验中心要求及山东省临床检验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临床检验室间质评项目参加率与合格率统计工作的通知”,山东省临床检验中心已于2024年3月1日-24日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采集2023年度开展检验项目数据,但有部分实验室未在截至日期前完成上报,未上报的实验室可以在4月15日前继续上报。如在4月15日前仍未上报,将无法获取2024年度质评合格证书。